AI 生成与信源

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声明

版本:v1.0更新日期:2026-08-18

根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及相关国家标准,本平台对 AI 生成内容依法添加标识。

一、法律依据

本平台依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《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,对通过本平台生成、合成的文本、图片、音视频等内容依法添加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。

二、显式标识

对于本平台人工智能生成、合成的内容,我们通过以下方式添加显式标识:(1)在交互界面、生成内容中标注"AI 生成""AI 合成"等字样;(2)在分享、下载的内容中添加可感知的提示信息。

您在使用、传播本平台生成内容时,不得删除、篡改、伪造、隐匿或规避上述显式标识。

三、隐式标识

对于支持嵌入元数据的生成内容,我们会添加隐式标识,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、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,以实现内容溯源与合规管理。

您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去除、破坏隐式标识。

四、用户自行添加标识的义务

若您将本平台生成内容用于自身产品、应用或面向公众的服务,您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,应当依法具备为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的能力,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相关生成内容添加标识。

若因您未恰当履行标识义务导致行政处罚、纠纷或不良后果,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。

五、标识与内容审核

本平台对 AI 生成内容采取技术审核与人工抽检相结合的方式管理;审核不构成对内容准确性、合法性的保证,亦不免除您依法应承担的信息内容管理责任。

如您发现本平台生成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,可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向我们反馈,我们将依法及时处理。

六、责任说明

我们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算法备案与标识义务。但您理解并同意,技术措施存在被对抗的客观可能,我们对因第三方恶意技术手段导致的标识失效不承担责任,并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。